澳洲的餐飲服務業,其實與自己在台灣工作最大的差別, 除了是明顯可見的薪水差別,澳洲基本起薪是18.43澳幣, 台灣則是5~6澳幣左右,在排除兩國之間的差別後, 其實在細節中的員工福利、休假制度,以及與政府之間的稅制, 甚至法定勞基法的福利上,有更多不同的差異。
不去把領現金的黑工、報稅報一半、員工福利不全的灰工算在內, 在澳洲的白工工作,通常會有隨著工作而支付的加班費、 假日出勤加給,同時,在年假上的時數、給付也有相對地支付規定, 就連在台灣比較難出現的病假支付, 在澳洲的勞基法裡卻有相對應的規定。在澳洲當咖啡師的日子也差不多有一年有,對於台灣的餐飲服務業環境當然地也感觸良多,從就業環境中的各個環節中,都可以瞧見一個產業的提升與原地踱步的差別。
在澳洲的餐飲服務業裡面,不是沒有奧客,但相對於台灣,實在是比例偏低,同時顧客與服務人員之間的互動,也比較多都是良善的互動,像是自己在台灣星巴克,最常接收到的客訴是關於飲料沒有滿杯、服務人員態度不佳等,這些確實是自己要改進,也同時是一家店家要改進的,只是相較於澳洲常出現的客訴是針對餐點飲品本身的品質、口味,後者著實讓餐飲從業人員更知道自己在技術層面上的不足與需要改進之處。令人驚訝的是顧客端要求店家提供高品質的服務時,客戶也不單是憑著一種付錢就是大爺的心態來與服務生相處,小費固然是物質面上的一種嘉獎,但以自己在與這一類顧客相處時,時常感到一種彼此尊重的親切氛圍,那是自己在台灣星巴克很少能感受到的服務場域氛圍。
而在整個餐飲服務業的氛圍相對沒台灣的緊張之餘,業界內對於很多東西的規範也比台灣謹慎許多,單就以自己的工作咖啡師而言,因為會牽扯到所謂的酒精飲料(與服務店家有關,有些店家不提供酒精飲料),政府法令上就會加追一項規定是侍酒人員需要持有RSA執照(Responsible Service of Alcohol),雖然需要的費用沒多少,取得的難度也不高,但看得出來一個政府積極處理一個產業的運作型態的積極度,這也是自己在台灣沒瞧見過的。
但與台灣相類似的慣老闆問題,也就是很明確的逃漏稅、低薪等問題,起源於自己的工作性質是餐飲服務業中的前台工作人員:咖啡師,所以其實在更換工作時,也很快地接觸到一家咖啡店對外的經營文化走向,卻也很快地察覺出一些異象,像是自己最常遇到的莫過於領現金的黑工問題,但更惡質些的莫過於口頭上說是合法工作,但實際上的薪水與員工福利,是分開處理,報稅也只報了一半,員工福利也給得零落不堪,但這一類的餐廳或者咖啡店,自己也沒選擇久留!但也因為如此才發現每個國家其實都會存在著這一類的店家,為了賺取小利,而犧牲掉經營者本身大半的道德觀,而觀察這一類商店的營運模式成功所在,都是犧牲掉員工應有的福利,而轉嫁給顧客端,使得顧客覺得划算或者相對應多的福利獲取感,久而久之,對於一家店,不也成為一種業績毒藥?
餐飲服務業說到底,不分國界,即為一種人與人之間的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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